小孩在校受伤严重校方不管家长不知所措?请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6:48:51
苏某是某乡大班学生,正当中午休息时跑去喝水因地滑不小心摔倒受伤严重,当时老师不在现场,校方后来发现就通知家长把苏某送到了县人民医院就诊,苏某额头被逢十多针,当时校方付了200多元医药费,同时医生也告诉他们苏某的伤势,过几天来换药在看,如果逢针处的肉皮变黑死掉,就要做植皮手术,手术相当贵,当时苏某的家长也就没有想那么多,他们也只是想把孩子医好就行了,回到家中后,校方派人来到苏某家中,对家长进行洗脑,校方说因你的小孩读书时没有买保险,所以以后不管小孩发生什么事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懂法律的他们不知所措,请大家帮帮忙. 静

赞成“回答者: jiaoyu100”的说法,如果你是在美国,你就打官司,在中国,还是找个有名望的人讲理更好,因为你一旦“告状”,在人们的心目中,你就成了危险人物,没人会和你放心地交往了,你的孩子也许很难会有老师宠爱了,因为善良的人都怕了你,避你都来不及,谁还会用感情到你的孩子身上呢?不是老师报复,是老师怕了你,无关的老师也都会怕了你的,我们学校有个学生体育课自已乱蹦跳摔断了脚,告得老师赔了三分之二的医疗费,之后他自己认为老师会报复他,就转学了,可是到了新学校的老师对他小心得很,上体育课尽量动员他不参加,就是参加了,也会给他很低的要求,不敢让他做有难度的锻炼,以免又惹麻烦,其它同学也知道意思,都不敢和他放心地玩,于是他的成绩下降了,朋友不深交了,他很不快乐,之后自食农药了,洗胃后,精神很差,缀学了,一个好好的孩子,就因为告状毁了他。为什么中国人这样不喜欢告状的人呢?大家一定记得广州许霆案的无期徒型和五年刑的巨大审判差别吧?同一件案可大可小,谁不听到官司都后怕啊!!!而民间的调解,一般都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很合情理的,赔了大家都好见面些啊!

只要将小孩送进校门口,学校就有责任保证学生的一切安全!!!

不用管学校的这些说道,直接找县教育局,如果县上不管再找省教育厅,肯定会有一个圆满的说法的,如果你现在只是听了学校领导的一些解释,以后肯定会后悔的,万一以后小孩有个什么后遗证,怎么办呀,可不能大意!!!

越狱的犯人出去自己摔死了,要不要申请国家赔偿呢?我看中国的尊贵的家长们,早已经把学校、老师当杀父仇人了,自己的孩子逃跑都要找老师算帐,真是恬不知耻!
如此民调?如此砝律?恐会亡匡1矣!

学校有监护责任,要对这个孩子负全责的!!!

“因你的小孩读书时没有买保险,所以以后不管小孩发生什么事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学校有监护责任,要对这个孩子负全责的!!! 建议去律师事务所问问,你们有很大胜诉的可能!

上面无地耻说“学校有监护责任,要对这个孩子负全责的! ”的那个人真牛,人发生意外是不可避免的,要摔要死的在他家也是会摔死,少儿也有个自然死亡率,上帝也帮不了他,难道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就能包不会死?怪不得现在的人会喜欢什么寄宿制,他把小鬼送到学校可就是“高枕无忧旱涝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