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受伤,校方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30:46
我弟弟初三,在课余时间和同学追逐时,我弟弟把另外一人(第3方)撞伤,请问校方应该承担责任么?应有责任怎么分配??

应该是你弟弟也就是你父母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学校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负责补充责任,所以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

应该是你弟弟的监护人承担责任的。请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对课余时间的学生具有管教的义务,对学生的剧烈运动应当予以制止,现在的学校一般都设有值日老师,而学校并没有尽到其管教职责义务而造成其他学生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你弟弟承担主要的责任,由你父亲对第三方的损失作出经济赔偿.

应该自己承担50% 校方承担50% 受伤 自己肯定
也有责任

应自负40‰其余的由校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