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钱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9:52:33
我朋友跟人合伙做买卖,结果最后赚了钱,对方只给了朋友一张欠条,大概是五十几万,两人不在一个地区,之前不认识,当时是一个不错的朋友介绍认识的,但是说好三天后给钱,但是一周之后还没有消息,那人答应正在办理,大家说这钱那人能给吗?
房子住址去过,现在只怕那不是他自己的房产,他还有辆车,应该说他每年收入怎么也得二三十万吧,我们想他不致于为了这几十万身败名裂吧 ,他答应最近几天还,但是钱一直没有到账,偶尔还不接电话,找了个借口说忘记带手机了,
假身份证可以开立银行账户吗?

正常情况下应该可以要回来。但也要做好要不回来的打算:
一、再等几天,这几天多与对方联系,密切关注对方的动态,看对方是否有诚意还款。
二、通过你的朋友再向对方施加压力,看对方的反应。
三、如果前两招都没用,就只有做最坏的打算了,准备好证据,向法院起诉,也不用与对方多费功夫。

关键要知道这个人家等实际情况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再一个 他打的白条也要仔细看看 看是不是他抓法律空子.比如名字什么的故意写个错别字什么的. 条子一定要保存好.以备赖账法庭上见.

最好还是能私了 关键还是要看你朋友这个合伙人的 人品了 相信你朋友既然能跟他合伙了人品应该不会太差 那样的话就好说了

不然就很难说了

既然实行合伙制,那么入伙的成员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并且营业所得应根据事前订立的合伙协议处理。
你朋友既然拿到了欠条,首先说明对方承认了合伙经营的事实,其次也为利润分配提供了依据。你朋友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是站有利地位的。
建议让你朋友尽早查明对方的真实情况,如果不想立刻和对方冲突,但对方又暂时不能偿还欠款的话,保险起见,可以要求重新订立借款凭据,并且写明担保条件和还款期限。如果最终仍然没有拿到钱,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如果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你应当在该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就失去的胜诉权。

假身份证不可以开立银行账户。

如果你没有对方实际家庭住址,没有实际身份证号码。法院是不给你立案的。而且也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你在去法院起诉前先至法院询问财产保全的手续。需要提供对方公司银行账号的。可是又是合伙企业,法院会冻结这个银行账号.保全胜诉时从这里取的财产交还你。

所以你最好是把这个抓住现人。到实际居住地或者与他相关的亲属家里。如果他真的躲起来。即使法院判你胜诉,到时你还是拿不到钱。法院不会去帮你寻人抓人的。

你在这里询问 还不如快点用行动去解决问题 拖一天希望就少一天

黑的 白的 你觉得哪个更可行 就去做!!!

小心他手机换卡 携款跑了!

抓紧啊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