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区搬离,养殖户能否享有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10:20
我等数十养殖户,在乡镇驻地的村里的土地上,由镇设立的养殖区里养殖,土地的使用是以承包的形式使用的,每年向村里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合同期是10年,时间到了,可以再续,现在还有6年到期,我们在此投入很大(多的达到30多万),请问,如果合同到期了,村里不给续,强行收回,我们这么多的养殖户能否得到赔偿.由于期限将近,现在也不敢做大的投入。问题一:如果强行搬离,我能否得到补偿.问题二:我现在是否可以做大的投入?谢谢

1、一般的规模化的养殖业用地,都是30年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是10年呢?
2、再说了,这么多的养殖户,那么集中也不适合搞养殖!防疫不好做的哦!!
3、上面所说的优先权的问题是存在的。
4、不要盲目的投资下去,还是先有把握把土地使用权的事情安排妥当了,再考虑再投资事宜。

从我们租地建养殖场情况来看,投入的有效期只是在合同期内。虽然很多合同都注明:“期满可以协商续签”,但若对方不愿租给你或看你投入大非常希望续租会趁机宰你,那是很难“协商”好的。所以还是谨慎的好。

有的,这个是对业主造成损失,是可以要求获得补偿的,建议到人民法院咨询具体的,知道多点自己才说的过人家

到期后你有优先承包的权利,法律也是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