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得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00:45
我们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我们的工作是计时与计件混合的。计时加班费未按照劳动法规定给我们,我们现在打官司能否以“被迫解除劳动”为理由要求公司支付每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以及加班费的补偿呢?这个官司能打赢吗,我们能够获得补偿吗?

另外,新劳动法出来了,我们工龄有十多年了,公司如果不与我们签劳动合同,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你好,首先,旧的劳动法并未对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做出具体的处罚措施,所以建议你们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部分工资。这样官司打赢的希望会大些。
再次,你的工龄大于十年,若公司不主动续签,依法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