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得到补偿?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2:42:37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后,引起劳动争议,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单位的开除决定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决撤销单位的开除决定,说明,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说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除非你本人同意,所以单位当然要支付你工资。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