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辞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07:19
小弟的情况
在深圳布吉 一家食品加工厂做现场品质控制 做了40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时说是试用期2个月 工作实在是受气(非常受气) 现在找到一个另外的工作 4.1号去入职面试
可是公司规定辞职申请要一个月以后,我现在走的话就不能拿到工资了 40天的工资到现在1分钱都没有拿到
我问了12333(打了80个电话才打进去,囧啊) 说没有合同的话就不是试用期,也就不能提出辞职申请后的3天离职 若强行离职的话 估计40天的工资也不能拿到了
问题
1 我该怎么样去做 才能3.31号离职 并且拿到40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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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属单位违法,你以此为由中止劳动关系,属合法行为,不受3天的限制,30天就更谈不上。
2、你合法辞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必须在15天内清算拖欠的工资,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属违法行为。
3、你先按上述法律依据与单位协商,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4、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你可索取后10天的双倍工资。
5、你按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据此你可按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经济补偿金,按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6、你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实惠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7、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定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的工厂已经很正规,是有办法3天离职,不过,不想教你,有损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