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特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41:33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①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划分等额股份,股东只是按其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的比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② 公司为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不发行股票。出资证明是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也是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件;
  ③ 公司股份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股份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如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公司股份,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全体股东没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转让股份,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拟转让的出资;否则,视其同意转让。这说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比较固定,股东不可随意转让其股份;
  ④ 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不一定必须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
  ⑤ 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公司不必对社会公开其账目尤其是资产负债表,这可以使公司更好地保护其商业秘密;
  ⑥ 股东人数较少,且不能超过一定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者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是:
  ① 公司资本由若干等额股份组成,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② 公司设立可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一部份公司股份,其余的部分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③ 公司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有下限但设有上限。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五人以上;
  ④ 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⑤ 公司股东以持有的股份多少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⑥ 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委托,监督公司财产的增值、保值,行使公司财产所有者的职权;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掌握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