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中课修期间,在学校与同学玩耍,造成一方受到伤害,请问:学校应该付怎么样的责任?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46:52
小学生在中课修期间,在学校与同学玩耍,造成一方受到伤害,请问:学校应该付怎么样的责任?班主任老师负什么责任?谢谢!!
在课间休息时。

学校如果不能证明其尽了监护职责,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高院《民通》意见: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
高院人身损害解释: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教育法》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实施按期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责任,因为老师在初一签了责任书,有责任履行看好孩子的义务,当然,不负主要责任

高院《民通》意见: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
高院人身损害解释: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没有责任吧

这怎么和老师有什么关系,老师总不能跟着每个同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