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违法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36:04
我是高二学生,我们班的班主任规定迟到者罚款10块.第二次则翻倍,20块.而学校和教委并没有此种规定,我想请问这种做法是否违法,通晓法律的请回答下,答得专业加分

当然不合法

罚款只有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才可以执行,而且不是所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执行,只有有执行权或者执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才能对别人进行罚款。明显地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你的班主任只是先收,然后等一定时间或者一定数额后再返还,虽然于法不合,但是于理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种事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学校和教委当然不可能会规定...
如果你想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我劝你先好好地跟班主任谈一下,跟他说这样其实是违法的,你们觉得不能接受。毕竟还有一年时间,别把关系弄僵了到时对你没有好处的。如果他不听或者不理会你再向学校反映情况,我想发生这种情况学校肯定会处理的。

我建议你们同学不妨集体来晚一次,看他怎么收.如果她收的话,可不是笔小数目.

而且要他开发票,看他怎么开,不开的话乱收费就有的说了,教育局这帮人可不是闲着没事儿干的.

注意要有证据,不妨偷拍一下或者录个音什么的.

你们老师这招太无聊了,和我们这些上班的领导一样无聊````

肯定违法,身为教师可以批评教育犯错的学生,但是不能变相惩罚学生,不管是体罚还是经济惩罚,老师只有教育引导权,没有惩罚权包括学校的教委都一样。这是再低级不过的常识了

你们老师是个财迷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