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美特斯邦威这样做算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57:17
我现在是一名美特斯邦威的待业员工,(以下简称美邦)我是在11月份的某个星期三在前程无忧的报纸上看见了美邦在招人,于是我便携带了证件去应聘,并且是和我女友一起去的。我们通过了简单的面试之后,我女友,是马上就录取的,我则是晚上才打电话通知我,叫我明天来交400块的押金,参加培训,准备上班。因我和女友钱不够,我就向别人借了钱,前前后后借了1千多。把押金交了,并签定了一份合同,合同我们并没有复印件或者原件。培训了一天,后两天就分去了武汉市武昌区的司门口实习。实习了两天,我们就去了江汉路的航母店去整理这个店子,每天的工作时是超过8小时的,4天的整理工作就是搬货,分货,搭架子,上陈列,其中有三个晚上是通宵的。因为这个航母店是要在06年11月27日正式开张的,11月18号就要开店试营业。18号正式营业了,我们也开始了我们的导购工作,但是在26号,我和另一个女同事被航母店三楼店长告知去美邦人事部报道。结果我被告知要调店,“由于现在不缺人,等缺人的时候会联系你。”我问人事部的工作人员要等到何时,我可以办离职吗?她解释说“这个是不能预测的,你可以等,也可以办理辞职,辞职要等到06年12月29日才算清楚工资。”我回答她我继续等待,等待被安排调店,而同时去的女同事则马上被安排了店上班。据我所知在等待其间是没有工资的。

像我这样的在美邦待业的同事不只我一个人,都是男生。我想了解,这样的做法算合法吗?望社会各界人士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15972168537 周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单位虽有权根据需要调动员工,但无权随意单方通知待岗,否则就视为单位同意带薪放假,工资待遇按原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
还要注意合同是否还在试用期内.

如果,你们单位真的没有职位给你的话,可以让你待岗,但是在你不工作期间,单位是要给你一定的生活费,这个费用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在这期间你没有付出劳动,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低于。 你们单位没有给你这种生活费是不对的.同时收取你的培训费也是不对的。

我觉得他们是在巧用劳动力,你要提高警惕啊

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收取押金或保证金等费用,如有收取,可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