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抓的人为什么48小时后也没有人通知我(她爱人)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15:09
我爱人在中关村一家公司上班三个月,于26日中午11点左右公司被抄一起带走的。我是在26日晚8点时从楼下保安处得知这个消息,后经这两天的查找于今天中午得知人已经被带走。他们说是被治安拘留了。 但是为什么到现在我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呢? 谢谢 我在线等
我今天是从她出来的同事那里得知被抓到那个海淀经侦大队的,我赶到那里因为是周六所不让我进去面谈,在他们的门口上有他们几个队的电话我跟他们电话聊了十分钟之后才不情愿的帮我查了一下, 告诉我的结果是治安挽留已经在昨天晚上被送往挽留所,且体是哪个挽留所他不知道, 说这个是由接送单位约定的。谢谢

这种情况属于公安正在侦查中,也就是说他们还没有确定你爱人是否涉及犯罪。等他们确认了以后,如果确属犯罪嫌疑人,他们会通知家属拘留或者逮捕决定;如果确定无太大犯罪嫌疑,则会直接释放

不要心急,很快会有下文的。

1\现在你只有先去打听一下,确定的拘留措施,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2、如果是治安拘留,15日内就应当放出来了

先问清楚,是拘留还是逮捕?
如果是拘留的话,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拘留的当时情况紧急必须采取措施不然可能使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毁灭证据等;二是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我好像并没有看到被拘留有应告知家属的要求
如果是逮捕的话,(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把逮捕的原因及羁押的地方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下列条文: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从上面两条可知,传唤嫌疑人、对违法的人处罚,都应当及时告知家属,但“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家属”。

北京的执法不会太离谱,先别考虑警察是否违法或者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当务之急,先到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去打听下到底是怎么回事?警察除了具体案情不会告诉你,有义务告诉你家属应当知道的信息,比如:案由、涉嫌犯罪还是违反行政法规、采取何种处罚或者强制措施、拘留起止期限、地点等等。关键要搞清楚是否是治安拘留,因为我不太明白,治安案件怎么会由经济侦察部门办理,一般这个部门专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而且,这个部门一般不会直接办理案件,有案件都是交给辖区派出所来办理的,这个部门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