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属于什么。?判我最严重是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06:07
2009年3月25日中午12点多的时候,我在一家KTV被解雇,随后我抽烟到仓库拿行李走人,但是我的烟在仓库进去后的门口就踩灭了。踩灭后收拾行李,收拾半中间朋友就进来了,我就先拿着行李走的,他最后一个走的,,走后20多分钟,这家KTV仓库就失火勒,这家KTV就把我找回来后。扣留我的身份正,消防队来救火后,调查我,KTV只被烧勒一个小仓库和一个包间,在调查期间,他们只有监控录象看到我是拿烟进去的,但是不知道仓库里面的情况,!而且鉴定是火在仓库最里面着的,而我就没有进到最里面,
请问哥哥姐姐门,判我的话,我的结果是什么。?他们能判我么。?我今年17岁。!

希望尽快回复,谢谢各位。。。。。。。。

广东胡律师:

1、KTV没权扣押你的身份证,你也只是引起火灾的嫌疑;

2、如果监控录像里证明你并没有进到仓库里面的话,你不会被判刑,但是会接受治安处罚。

应该是拘留几天,罚款。

没有确切的证据,什么也不能判

他们没有资格扣留你的身份证啊...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没有进到最里面,或者有证据可以证明是中国人的错误引起火灾,那你不会被判刑。如果没有证据...就要看侦查人员或者法官怎么判断和适用法律了,从最严重来讲,可以认为是失火罪。你17周岁还是16周岁?只写17岁无法判断啊。

PS...事实证明...吸烟太早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