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中有哪些竞合?我一直不太明白,什么“法条竞合”“想像竞合”的,还有什么,它们都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20:23:45

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比如有个人偷枪,触犯了127调盗窃枪支罪,也触犯了264条盗窃罪。还有如果一个人与军人家属重婚的,就触犯了258条重婚罪和259条破坏军婚罪。这都是一个行为,结果有2条以上的法律可以适用。

想象竞合是数个行为,从一重罪处罚。比如行为人乙以泄愤为目的,白天放火烧毁了一个靠近市区并装满十万件国旗的仓库,触犯侮辱国旗国徽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两罪在主观目的与构成要件上相去甚远,但由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最高刑远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来的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十万件国旗被烧毁所造成的后果也是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故应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还有个法律拟制。法律拟制,又称法定拟制,是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也按该规定处理。法律拟制的目标通常在于:将针对一构成要件所作的规定,适用于另一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规定了许多法律拟制条款。比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该条规定的行为原本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拟制,赋予其与抢劫罪相同的法律效果。

类似的还有牵连犯,继续犯。
看刑法罪数论吧~

法条竞合,简单地说就是一个行为符合分则中的两个法条中的构成,而这两个法条存在内在的包容关系。而想像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在表现上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两者的区别也就在于所触犯的罪名之间是否具有包容关系,想像竞合处罚的原则一般是择一重罪,而法条竞合一般是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选择适用。鉴于你的情况,建议你去看一看数罪并罚和罪数形态那一章。会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