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赔偿,希望准确回答(高分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51:28
之前我与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一张二手房买卖的《定金代收条》,而后,中介公司以“房东已收到其他客户定金并签订售房确认书”为由,欲单方面解除与我的房屋买卖协议,只退还所缴纳的定金,不双倍赔偿,但我之前和该中介公司签订的《定金代收条》上有一条是这样注明的“如卖方原因造成买卖双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本公司则如数退还定金”,请问这条约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在法律上不予执行?再者,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双倍返还我所缴纳的定金,或者继续履行和我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在继续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保留追究定金赔偿的权利?

真的要拿回2倍定金的话只有打官司吧~

买卖合同由于并没有实际签订意味着双方只存在意向交易~

一般只能拿回定金,如果要双倍除非再遇到像房屋价值迅速升高,比如05、06年~

房价差异较大情况下才有可能执行~

否则估计悬!因为合同并没有约定由房东即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约双倍赔偿~

且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无双倍赔偿条款”,则视为默认放弃获取双倍赔偿权利。

首先,明确你是否进行预告登记。如果预告登记了,则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没有进行预告登记,你也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对方已经和第三方签订合同且办理预告登记或者办理了产权证,则事实履行合同已经不会实现。
但是,你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则不能再追索双倍返还定金。

1、因为对方只是中介,对业主的行为无法完全掌控,所以“如卖方原因造成买卖双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本公司则如数退还定金”是合法有效。
2、但是,如果不是业主的原因,而是中介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协议不能履行,则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如数退还定金。合同法规定,定金双倍赔偿要求合同条文必须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