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婚内协议法律上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33:03
我现在怀孕8个月,老公找小姐让我逮到了,我要离婚,他不肯,我家也不让我离,但是我又不放心以后他不犯错,我想让跟我写个协议,给我一笔钱就像风险抵押一样的意思,如果以后他再犯错,就离婚同时钱也归我。不知道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这样的协议没有效应的话,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和要出生的孩子的利益呢?
现在问题是我没有实质的证据,他一开始还口头承认了,现在又不认账了,怎么办?

1、与楼上朋友有不同意见:“家庭财产中儿童也占份额的”说法法律依据何在?像他们这种家庭的情况,除非孩子出生时就有人赠与孩子财产或是继承他人的财产,孩子不可能有自己的个人财产,所以家庭财产一般应全部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只有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哪部法律中有夫妻共同财产中孩子也占份额的规定吗?

2、“这样的婚内协议法律上有效吗?”:
(1)婚内协议的效力问题现在有争议,法院判决时也不太一致,但基本的原则是:如果婚内协议不涉反婚姻自由的原则(也就是约定有“如果与XXX结婚就赔偿配偶XXX元”之类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相互忠实、扶养等法定义务的,就应确定为有效。
(2)你们的协议内容是“如果他以后再犯错”那笔钱就归你:我认为应当是有效协议,但有三个问题你应明确:
一是对于什么是“犯错”的内容你必须写清楚,否则到时可能引起岐议、给他钻空子的机会。
二是这不是“风险抵押”,只能说是一纸保证夫妻相互忠实的协议和保证金。
三是即使这协议将来被确认无效:不能再作为你索要那笔“抵押金”的依据(权且按你的说法吧),但一样可以作为他有婚外情的证据,在离婚时你可以请求少分他财产,不是一点儿作用没有,所以:这协议很有签的必要。

3、“如果这样的协议没有效应的话,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和要出生的孩子的利益呢?”:
(1)上面的协议可以签定。
(2)还可以在今后后家庭财产或者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或支配上与他写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他的个人财产归你和孩子所有(约定后,房子和车等不动产最好是过户到你和孩子名下,不过户还可能会有麻烦)。

4、(1)人都会犯错误,只要知道错了、愿意改正,就应当给他一个机会,更何况那是你选择的伴侣、你孩子的父亲。
(2)但这样违背夫妻忠实的义务很难让人原谅,你在协议写下后,要注意不能动不动就把这事当把柄和他争论:既然原谅他,就得彻底原谅,不要互相伤害、而是要用宽容和关爱努力把他的心拉回到你身边。
(3)还有,这样的事,可以容忍一次、两次,但绝不能容忍第三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是由于婚外情之类的原因而离婚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