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税率8、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当年销售收入5‰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22:36
将这个问题具体解释一下

按照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分开算,然后取低的作为扣除标准。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
举例说明之:
例如:公司100w销售额,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怎么算,B、若实际发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其扣除标准(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与(2)谁低,其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其扣除标准应为5000元。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10000-5000=5000作纳税调整。

B、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00,(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2000×60%=1200元,(1)与(2)比较,(2)最低,取(2),其费用扣除标准为1200元,按1200扣除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2000-1200=800元作纳税调整。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外商投资企业和小规模微利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按招待费发生额60%,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部分可以扣除。

两种低的为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