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信用联社贷款偿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50:51
朋友们你好,想咨询点问题哦,要明确的答案不要在百度收索的哈。
谢谢
是这样的,我家十年前买了一块地,大概有2亩多建了厂房和住房,后来应为资金周转的问题在信用联社贷款40几万2年后就加利息有80万左右,因为其他的原因就把所有的资产都抵押给信用社了,也就终止了利息。(其中有机器,房子,土地)通过法院判决给了信用联社,信用联社不接手,一直由我们家在使用当时好像是2002的时候吧!当时我爸爸和他们在抵押合同上面是签字了的。后来一直没有人过问过这件事。
现在那边准备开发,地皮和房产全部升值了,现在大概那块房产价值200多万,那这块地的主权是不是我们的呢?因为信用联社他当时不接手说是烂摊子,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在管理,在说贷款40万想要我们的200万也不合理嘛。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那块地,我们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不呢?据说好像还有个什么法律时效的问题,那是什么意思呢?请有关的专家回答一下,谢谢啦
高分送上
当时本来说喊法院拍卖,我们在以40万的价格买回去,可是当时没有想会回老家就没有买,合同和证件压在信用联社的(除去土地证在我们自己这里),信用联社当时的意思就是他们要这块地没得用,哎,也只是抵押,但是也没有说过户之内的事情,现在都7年了,法院当时是判给信用联社的,信用联社不接受,意思就是他们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法院就压起的,也没有执行过。信用联社也没有诉讼,也没有催收。反正就是不管咯。我们没有给信用联社签过任何的字。
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
当初信用社说是烂摊子不接手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没有在法院的判决书上签字,那么这块地就还是你们的
再有:
你说“贷款40万想要我们的200万也不合理嘛”这是错误的算法
如果当初有约定时间,而你们没有在约定时间还款(比如合同中约定10年,利息加本金共80万),那么你们只需要还款80万以及违约金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当初就只是说贷款而没有年限,那么你们就麻烦了,因为贷款利息是不断增长的,到目前为止可能就远远不止80万了,说不定200万都不够呢!
所以要看你们当初的贷款合同是怎么写的!

既然法院一将土地判给信用社,你们已无所有权,现在情形据你所说无法断定,你说的太简单了

1、你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抵押给信用联社,逾期没有偿还,法院只能判决拍卖抵押物清偿,而不能把财产直接判给信用联社,这一点你是搞错了。
2、正因为这样,现在清偿也还是要拍卖,所以,不会存在用200万偿还80万的问题。
3、由于你家一直没有还钱,现在如果还钱,利息及罚金要重新计算,不存在所谓“利息早都终止了”的问题。
4、由于债务清偿期已过7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要请专门人士帮你具体分析,应该说是有可能的。如果真的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们千万不要做债务的确认,这样你们就可以不用还钱了,财产也还是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