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债务偿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00:08
请问如果是A以个人名义向B个人借款(数额巨大),A个体企业宣布破产后,还需要对B的债务进行偿还吗?但是数额上百万,A以无力偿还,A的最好处理方式是什么?B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吗?
不知道大家回答我问题时用词可不可以别太专业呢?或者稍微解释一下一些专业术语,本人实在不是很懂法律,但是朋友急需帮忙.通俗地说就是A自己有一家公司,但是厂房实际上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家里的自建房房契也抵押在银行那,A以个人名义在外签下许多欠条,人已失踪半个月,债主B欲报警,请问A与A的家人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是否可能会被封房,连家人住的地方都没有呢?希望有好的意见,谢谢各位

A是个体企业
如果A的财产与个体企业的财产是分离的,那么B只能向A个人请求还款,不涉及到破产财产。此种情况,A只能以个人财产慢慢还,如果B连续两年末向A主张权利则可以不还。
如果A的财产与个体企业的财产不是分离的,那么B可以要求从破产财产中要求偿还。此种情况B除了从破产财产取得部分权利外,还可以要求A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A最好是证明他的个人财产是与个体企业的财产混在一起的。这样对他个人的债务会减轻。
B要求A的以其个体企业的财产 对其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是个体企业吗?
那谈不上破产,该个人要对个体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暂时无力偿还,就等有能力再还。
B可以起诉。

如果诉到法院,就算还债,也要对A的家人留一些钱,以保证他们的这个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