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 房产变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06:40
户主二老辞世,留下一处房产,二老共有一子一女,儿子也已故,此子配偶及孙子尚在.
二老辞世前意欲将此房留给女儿,故将女儿户口迁入,但未留下遗嘱.
且此房是十几年前女儿和二老共同出钱购买的,现在女儿的户口在此房处,想问女儿是否可以变更为户主?若可以需要哪些手续?
谢谢 请帮忙解答

户主去世、户主不是房屋产权人的话不需要变更;是产权人的话需要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如下:
  户主(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且此房是十几年前女儿和二老共同出钱购买的!也就是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咯,现在二老去世,女儿当然是有权把房子改成房子的唯一产权人。手续:凭二老的由当地的公安局出示的二老过世证明,到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做产权变更即可。费用很少的,最多可能也就是遗产税,但是遗产税每个地区都不一样的。

此子配偶及孙子尚在,他们是住在此房中的嘛.要有的话,他们是享有居住权,除非他们对房子有异议那么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但是不管怎样个人建议,你可以先去做产权变更。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议嘛。。

只要房产证上是老人的名字,老人的儿媳和孙子就有房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