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管局电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0: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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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联络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保卫及财务和各类规费、经费的管理;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电话:(86)010-83979401, 83979406 传真:(86)010-83560780
E-mail:bangongshi@bjda.gov.cn
局值班室电话:(86)010-83979400(18:00-8:00)

器械处
负责对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用生物材料、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及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负责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医用生物材料、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的监督实施;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批;核发医用生物材料、卫生材料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负责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负责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的审批;负责初审、推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负责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再评估;负责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工作;负责检查、抽验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产品质量,发布产品质量公告;审批医疗器械广告。
电话:(86)010-83979525
传真:(86)010-83560730

注册处
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法定标准的监督实施;初审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以及新药临床试验;审查出口药品;拟定、修订药品地方标准、中药饮片炮制和医疗单位制剂规范;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电话:010-83979465 传真:010-83560723
E-mail:zhucechu@bjda.gov.cn

市场处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资格的初审;实施药品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