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律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38:34
我是于09年2月份来到一家网吧当收银,刚来找工作时,老板说工资一月1000,干的好会加,包住不包吃,每天12个小时,假日上班,没加班费,吃饭时间都在工作。我们刚毕业不久,想做与电脑有关的工作,同意在这上班。昨天 老板问我后回复说:《要不要做满一年,一年后有1000元年终奖,而且从这个月工资发1100到年终,如果不签一年合同的,不管做多久,即使到年底11月份走的工资也只是1000,不加工资,平常八小时后超过4小时的、假日、国假都没加班费,还得要上班哦,如果国假请一下假可以,还得看网吧同事情况决定,不能经常请的”》。原本刚来的时候说是干的好就加的,没想到即使干了半年多工,没签一年合同者工资不加一分钱,国假还得上班哦,还不确事实春节上不上哦。。。我查过劳动法,说他这是违反了劳动法的第三十六条的,他狡辩说收银属于商业,不是工作,工作条款就不同。。。。老板有没有违法了商业法呀?我该怎么和老板理论呢?有没有有心人帮我回答一下,老板有没有违法了商业法呀?我该怎么和老板理论呢?我不能懂法被老板欺骗的小女孩,谁能救救我呢???

目前国家针对网吧的管理还没那么规范,你说的那些劳动法上的规定我是不太清楚 不过我个人觉得 现在给别人打工的 没几个老板能按照国家的劳动法来用人的吧 基本都是差不多说得过去就行了...刚来上班时说点好听的话那是肯定的 真干起来了就不一定了,你刚从学校毕业的可能以前没经历过这种事 以为外面的社会都和书上 电视里说的一样吧...这种事情没必要去理论什么了 自己觉得想干就干 不想干就换地方 这种事情很难找到个理论的地方再说你也没那时间去找地方和老板理论这个吧 我的回答可能不太合适哈,不过社会就是这样 ....

跟老板商量,商量不行的话,直接跑到劳动局去投诉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