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质量鉴定报告上需不需要有CMA标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52:02
我在和青岛中汽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因汽车质量的官司中,中国质量鉴定协会出了一份没有CAL和CMA标示汽车质量鉴定报告。我对此提出异议,中国质量鉴定协会答复说:该标示是对检验报告的规定,不是对质量鉴定报告的规定:。请问该答复是不是合理?,有没有针对质量鉴定的法律,法规。
谢谢!

他们在胡说! 投诉他们! 只有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应的.他们是在玩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的文字游戏.

CMA,“中国计量认证” ,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因此,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必须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即CMA认证。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找检测机构一定要找具有CMA资质的机构,否则,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