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老板不给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47:27
我进厂两个月,签了合同已经有一个月了,但当时签完工厂主任却没立即给我们,老板是台湾人,基本都不在工厂里,平常管事的都是工厂主任,今天去找他拿合同,他说在老板那,而且还没有签证,我不知道什么是签证,合同是一式三份,当时主任说个人一份,工厂一份,劳动部门一份,我觉得合同就在主任那,但他就是不给,大家帮帮忙吧

劳动合同的所谓签证应当是指劳动主管部门盖章(当然公司首先要盖章,个人要签名),待这些手续都齐全后,则应当返还一份给个人(签约劳动者)。这个过程不应超过一个月。建议您可以去找劳动主管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如果要主张赔偿先要证明自己有损失。

应该是公证吧,感觉是主任在搪塞人,无良心的太多了,建议投诉到劳动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