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法院传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3:26:39
昨天来了个EMS快件 是我堂哥的 我没看什么直接签收了 后来一看才知道是法院的传票 但我哥不是和我们住一起的 所以现在还在联系他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联系上 我就这么签收了这个文件 要紧吗?

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四条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当然要紧了,法院邮寄送达也是合法送达的一种,你最好就是尽快通知你堂哥,让他在开庭的时候去应诉。如果时间实在紧张的话,就先按信封上的电话跟法官商量下看能否晚一两天,总之只要你签收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那天你们没人去的话,那法院是可以缺席审理的~~

就算你没签,也会留置送达的,都一样。你应该通知你堂哥,好去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