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高手!朋友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47:18
谢以下几位回答的朋友。我现在疑问的焦点集中在37天是C和我们说的(虽然他说对了B的治安拘留10天),而不是警察正式通知的。派出所的警察只给我们透露到这案子要到朝阳分局去解决(同时把A和B押到了朝阳看守所),以后无论派出所的警察还是看守所警察就什么口风都不透露了,也没有向A的直系亲属出示拘留证(明知谁是直系亲属也留了电话),A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也没收到治安裁定书。按理说无论处以什么拘留都应该告知直系亲属吧。而我们去看守所探视时警员查询电脑后说A在本看守所中的拘留所房间更让人费解。看样子朝阳看守所那大院墙里既有看守所又有拘留所。我记得治安拘留应该在拘留所里而刑事拘留应该在看守所里啊。所以现在实在搞不明白到底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了。还请法律专家指教。
可以肯定的是刑事拘留。
拘留通知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首次刑事拘留为3天,3天后可以延长。延长至7日或者30日。
延长刑事拘留也是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你所说的37日是指30日的刑事拘留+7日的检察院审查逮捕期。
逮捕也是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 -------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A可能为刑事拘留,是否刑事拘留要看C的伤情来判断。
如果A刑事拘留,那么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通知家属。B为治安拘留,这个程序没有问题。
如果A不属刑事拘留,也就是没在看守所,而在治安拘留所,那么也应在24小时内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发出治安裁决书。并且治安拘留最长为15天,不能超过15天。
家属或者本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我建议你找个律师去派出所问问。
可以给你一个准确的回答,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大37天,37天之内报检察院逮捕
很负责人的告诉你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不能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