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27:12
我因与酒后无理取闹的人发生争吵,而后动手,对方被我打伤,一根肋骨有裂纹,脸部有轻微淤肿,而我也有外伤,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成功,要对我采取拘留,请问这是一种什么性质拘留,会留档吗?如果会,要在多久之后撤除.拘留之后,还会有后续的给予对方赔偿吗
公安机关已经告诉我,给我的拘留时间问5到10天.我想请问,我也有受伤,我有物质损失而对方没有物质损失<眼镜丢失和衬衫,西装被撕破>,在我赔偿对方身体伤害的同时,我是否有权要求对方也赔偿我的物质损失呢

根据对方的伤势,你很有可能会被提起刑事诉讼,那么你这种拘留属于诉前的司法拘留。对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那么后续的赔偿打官司你可以去做准备了。另外,即使对方不起诉,你的赔偿肯定会有的,不会因为你被拘留几天就取消赔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的是行政拘留。

留不留档这个我不清楚...

拘留并不是代替了金钱赔偿,该赔偿的时候还是要赔的,但是对方也有过错,所以赔偿的数额应当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减少。1000块以内吧,我个人的评价啊,关键还是要看公安怎么处理。

当然有权要求物质损失的赔偿,你想法律规定了过错相抵,损益相抵赔偿原则,向对方请求物质赔偿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觉得,我要是负责处理人,还用得着互相给吗?就一块冲抵计算得了!

您好,根据我的经验,我认为这种情形应该是治安处理处罚。如果是治安管理处罚,那就是一种行政处罚,最多是15日的拘留。如果是公安机关的罚款,也是行政处罚的性质。
但是还有一种对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这需要根据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