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变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00:31
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发生了什么变化?发生变化背景是?

公元前三世纪,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

公法主要涉及国家的利益,调整国家与私人间的关系,体现的是国家权力,是国家管理社会的法律手段,因此公法表现的是一种纵向法律关系。
在公法中,国家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与被管理者的权利、地位是不平等的。广义的公法包括刑法和各种行政法律法规,狭义的公法特指经济行政法。

私法,顾名思义是指调整私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从罗马法至今,私法发展为调整一切平等主体之间经济、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即民商法。
私法的共同特点是:私权不可侵犯,私人自治和契约自由。综上,公法与私法虽都属于国家法律,但两种法律手段的规定性不同,即各自调整的对象不同,公法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私法调整横向法律关系,当事人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法律程序以及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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