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渊源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34:25
简答

1、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议会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
(4)长官的告示。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法律渊源也即法的制定形式,罗马法从广义上来说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四大部分:自然法(习惯法)、制定法、执政官告示和法学家解释。
(一) 习惯法(自然法)
罗马法的产生是由罗马部落的产生而开始的,最初罗马是由七个王相继执政也即王政时期(公元前8-前6世纪),该时期主要的矛盾是阶级分化和财产不平等产生的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法律关系也即是为了调节原始氏族向阶级社会过度的矛盾,同时涉及宗教仪式和氏族习惯如祭祀家长权等。罗马第六代王对原有的根据血缘关系而调节的财产和户口关系进行了改革,同时确立的新的权力和义务。相传他还颁布过契约和侵权行为的法律,但没有真实文献可据。因此该时期主要渊源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二) 制定法
狭义的制定法通常是指立法者或者立法机构颁布的一般法律,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同时存在三个名义上的立法机构:百人团民会议、部落民众会议和平民议会。上诉三个民众会议所制定的规制都属于“法律(lex)”,同时元老院的决议和帝国时期皇帝的谕令也属于罗马制定法的渊源。

(一) 罗马法复兴 (912)

1、罗马法的复兴不是偶然的,其根据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2、罗马法复兴的过程。
(1)注释法学派与罗马法的复兴。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从此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学者采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对《国法大会》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