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对妇女的适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11:40
1、逮捕时已经怀孕。2、审判后在缉押期间才怀孕的。两情况下是否都不能执行死刑?而能否在生下孩子后再执行?

是的 二者都不能适用死刑
根据司法解释,“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中“审判”扩大到羁押期间,而且羁押不仅指拘留和逮捕,只要是事实上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就行。 “怀孕”扩大到人工流产和自然流产。
不能执行死刑,意味着最高只能适用无期徒刑,即使孩子出生也不再影响其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