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理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43:03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晚上九点多钟骑自行车准备斜穿马路时,被后面来的一辆别克轿车撞伤,由于轿车车速比较快,致使爸爸的左臂两处骨折,其中胳臂关节处粉碎行骨折。马路上有两机动车道和一人行车道,出事地点在中间的一道机动车道上。请问这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如何合理划分??
医生说即使治好可能导致左臂抬不起来,也就是说残废(几级还要鉴定),要是找肇事司机理赔大慨要多少钱呢?
请大家帮帮忙吧!不慎感谢
这件事中有比较复杂的一些事情。这样告诉说吧,当时肇事司机肯定饮酒了,但当时我父亲没带手机,晚上旁边也没人,开车司机比较狡猾,交警赶到时开车司机走了,只有他的朋友在现场!这样一来也就没证据说他是酒后驾车了。
第二天交警做笔录时,司机协商我们不要说他是酒后驾车的,理由是一旦说了保险公司不会给他赔偿,而且我爸爸正在治疗,他个人也没钱帮我门付治疗费,所以也就没把他喝酒的事告诉交警。
现在也不知道这个线索到底应不应该告诉交警,麻烦您们帮出出主意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你父亲驾驶自行车横过道路应该下车推行的,没有下车推行,对你父亲非常不利。还要看对方有什么违法行为,例如饮酒、超速、车辆刹车灯光等是否合格等,才能确定事故责任。

  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对方驾驶员自作聪明,而楼主显然有几处不明白。

1、为什么说驾驶员自作聪明

驾驶员发生事故,除了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或者自己受伤去医院以外。没理由离开现场,包括弃车离开现场,都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肇事逃逸的界定是:当事人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这里驾驶员为了不被发现酒后驾车,弃车故意逃离现场,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处罚,完全符合认定肇事逃逸的条件。

其实,肇事逃逸,与酒后驾车一样,都是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明确规定不理赔的。

而且,肇事逃逸比酒后驾车的行政处罚更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逃逸可以处200-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肇事逃逸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逃逸负事故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