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的行为构成犯罪?是何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21:35
村委会一小组所有的荒山陶土被人购买十年,价值40000元,全体小组村民决定:40000元由郭明负责保管,用于修路等公益,但是郭明在支出22950元之后,以1、该陶土荒山有一部分属于自己承包,应予赔偿2、小组长、群众代表在修路中将预算私自扩大一倍3、村主任及支书均要求:村委会审批后,方可支出,拒绝支出,直到庭审结束。小组50户中43户以侵占罪起诉,判刑退款

是不是犯罪,关键看郭明有没有违反财务制度,将剩余的钱划出集体资产,归入自己名下。如果有就是侵占公私财产罪。如果没有就不是犯罪,最多算纠纷。

比较复杂!看上去又是作业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