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中介费用何时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13:16
我是2009年2月签订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上写明“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明天就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是业主那边还没有搬出,而且交房保证金仅交了1000元,一般需要交5000元,因此我也无法验房。若明天签订买卖合同时,暂不支付佣金给中介,是否构成违约?中介方未协助完成房产验收、水电之类的过户之前,是否算作未完成居间方的职责?(这些并没有在预约买卖合同上写明)

你提的问题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现在你最关心的关键问题是再支付了佣金后中介还会否帮助你办理接下来的手续直到收房结清所有费用为止,对吧?首先你不交佣金,中介绝对不会给你们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其次交房保证金少,是说有可能卖房欠的水电管理费等1000元不够支付,业主只要收了钱就得交房给你,相信关于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上是有规定的;至于说中介会不会给你办接下来的事情,就看你找的什么样的中介了。根据我的了解,一般中介都会办理的,但是大一点的中介就可靠点,因为他们有专人办理交房和水电过户。最重要的问题是中介有没有给你签一个完善严谨的合同——就你这个合同只有一千元判断有三种可能,一是房子没有什么配套的东西而且业务员也知道房子没有多少费用要结清;二是你的房子买的非常便宜,为了尽快签定合同,你和中介向业主作出了让步;三就是你的业务员不负责或者没有经验,没有考虑到接下来的的麻烦,那你就要投诉他们了。

签订国土局版本的《深圳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