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各位医师,请问这是医疗事故吗?是医院的责任吗?——心血管手术的球囊反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02:16
我家老人85岁,星期1下午做了球囊反博(之前医生告知此手术需2万元),后安置在重症监护室,(此室规定只准于18:30——19:30探视)。医生说要将右腿及部分身体绑住,防止导管被扯动,要我在协议上签名,我也就签了。
星期3我探视时,问了当值护士一句:球囊的情况还好吧?
护士却告诉我,做完球囊手术的当晚,球囊就被取出了!我很诧异,因为医生之前说球囊要放置好几天,也许4、5天,或7天或更长时间,而怎么这么快就取出了?我就问其原因。
护士说那晚老人乱动,导致导管被扯出,流了不少血,管子被扯出就不能再用了。我问她那现在采取什么措施?她说改用药物。
我心想这2万块钱就这么废了?!回家后我想了几个疑点,为什么出问题后医生不把情况告诉我?要等我自己发现了才跟我说?是不是以为我们不懂医学从而想蒙混过关?当初他们说这个手术是要做的,是救命的手术。那现在球囊才半天不到就取出来了,不就等于说不救命了吗?这不是拿生命开玩笑吗!我决定次日向主管医生问清楚。
次日我问了主管医生,他说是老人自己坐起来,把管子扯出了。我问他你们是怎么监护的?他说老人坐起来也就是1秒钟的事,制止不了。
我心想老人这情况1秒钟能坐起来?肯定是你们的监护人员睡觉或责任心不强。但我没说这个,我问他:你们不是已经把老人绑住了吗,怎么还能动?
他说不可能绑得很死的,那样会引起其他不良情况。
他又说,虽然这球囊才用了半天,但也有了很好的效果。

————本来听他这么说,我虽不甘心,却也一时无可奈何,但后来的情况,让我感觉他们在撒谎!!!
探视的时候,我问老人当晚发生的事。(老人有耳背,跟他说话挺困难,加上她的病情,所以我们平时都不会跟她多说话,只说一些安慰的话而已)。我靠近她耳边,问清了当晚的情况————
老人说,她当晚根本睡不着,也没有坐起来过,而且连动都动不了!(她说被绑住了动不了的。)————这就跟医生说的,她什么乱动啊,坐起来啊,简直两码事!
老人描述,医生来搽药,然后就拔出管子了。她说当时她想,可能是好了,用不着了,医生就取出来了。
老人说的话,是我再三求证的。
我觉得是医生欺我

因为自己与医院正在打医疗纠纷官司,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帮助,自己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所以也一直关心网上的医疗纠纷方面的求助,尽力给予细致的回答!但每个个案都细致回答太浪费时间,而大家关注的实际上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问题,现在就大家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回答,相信能解决大部份问题,对于具体问题如果需要再作补充,将在最后进行补充。
1、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是不是医疗事故?其实这是大家的认识的误区,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所引起的后果只要是医院引起的,医院就要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而在实际上,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偿往往还少于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这中间涉及到一个最大的问题-鉴定,因为医学的专业性,医疗纠纷都要通过鉴定才会判决。如果你非得说它是医疗事故,就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你只要求医院赔偿,你就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我们选择鉴定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而医疗事故鉴定名声在外,鉴定专家和医院都是本地医疗系统的,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大家都会出一些事,难免相互照顾一下;但司法鉴定是比较公正的鉴定,我推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他们能为患方着想,也有权威,还提供审查服务(收费300-500),如果审查结果不利,就不用花更多的钱进行鉴定了。(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及案例如下可以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肖晓龄童与昆明市儿童医院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我应该按什么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首先不管怎么解决,有没有问题,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是最关键的(记得自己复印一份并盖好医院的章,以后分析鉴定都得靠它),如果病历被他们改掉了后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了!如果一出事你就封存了病历,只要医院存在问题,他往往很快就会和你调解的。协调解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处理快、钱容易到位、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不是你说要协调医院就按你的要求赔给你钱的,手上还是要一点东西,这就是鉴定,所以我建议大家复印病历后,找一些专家看存在什么问题,再自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在手,后面就会没那么难,你找医院也调解也好,起诉也好!但也不是没有问题,如起诉后医院再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如果鉴定结论不是事故,基本说明你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