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应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52:14
本人一同事(曾在精神病院住过)本想在外面骑摩托车赚点钱,有一天带了一个同村的人,同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坐在后面的人从车上摔下去了,交警说是两边骑车的人一人一半责任。后到医院治疗付3000多元治疗费,现在伤者把我同事告了,说他不积极出钱治病导致伤者被医院强迫出院。现要求赔偿19000多医疗费。这19000多是医院说伤者后期要手术(鼻梁歪了,后矫正),眼框有一点凹下去了。现在想了解一下,如果出具医生开的精神病证明,他要赔付一些什么。我同事40多岁,2000年下岗,一直没结婚,在家待业,生活并不是很好,以前靠低保维持生活。厂里的工作也是才做了一年多。这件事他要怎么办?

“现要求赔偿19000多医疗费。这19000多是医院说伤者后期要手术(鼻梁歪了,后矫正)”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而不是由对方狮子大开口想要多少就赔多少。

2、在实际中,可能会出现本身病情并不严重到需要长时间住院,但为了顺气,赖在医院不出院给侵权人带来经济负担的情况。这种情况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鼻梁矫正手术没那么复杂,一般5000—8000块就够了。

“如果出具医生开的精神病证明,他要赔付一些什么。”

1、这要看其本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本人无财产,其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有财产由用他的个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再要求其监护人负担。

2、赔偿一般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等。

“这件事他要怎么办?”
承担必要的费用这是肯定的,但具体数额问题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肯定比你还急,让对方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出事时他属于精神正常应当负赔偿义务,如果一直处于精神病状态,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在这里,有2种情况:
从刑法上来讲,刑法规定了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承担的3中情况: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同事属于那种情况。
从民法上来讲,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精神病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17、18相应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