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半年租房合同,住了一个多月房屋漏水,房东修好了我可以选择不住吗?算不算违约?有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10:23

房子既然已经修好了,你为什么还选择不住?要是不想住的话,应该在漏水不能居住使用时提出,现在已经修好了,你就丧失解除权了,但是你可以和房东协商看能否将漏水及修理的期间排除在租赁期限内,即相应延长租赁期限。不行的话,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漏水给你造成的损失。

既然房东把房子修好了,表明房东的义务已经尽到,估计你们还有合同,你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选择不住,肯定是你违约,住房押金也不会给你退的~

房东已经尽了合同中的义务,除非房东有其他违约条件,否则你应当遵守租房合同,提前解除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你最好是先与房东协商,也许对方同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