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高分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10:31
我有个朋友,她老公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2年没有回来了,现在回来说要离婚,但理由是不适合。有房子,但名字是她丈夫父亲的名字,还有一个4年前她丈夫打给她的欠条。

房子作为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子属于她丈夫父亲的财产,不能参与她们婚后财产的分割。至于借条,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借条并不能起到什么意义。
另外婚姻法有规定有外遇的一方在离婚时应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是必须向法院举证,实际操作中举证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这点补偿也是很难主张到的。
当然,如果男方坚持离婚女方也可以坚持不离婚,然后诉诸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时向男方多要点钱做补偿,只要数目满意女方就同意离婚,如果不满意可以威胁不离婚。因为第一次离婚,原告大多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大多是不会判离婚的。男方如果急于离婚的话可以作为调解的筹码,但也不要太贪心,因为就算法院判决不离婚,男方等半年还会再提出离婚到时候离婚的几率就很大了!反正婚是肯定离的,只是时间问题,所以调解的时候要掌握个度

如果能找到他不忠的证据,那么作为无过错方她可以要求适当补偿,但房子估计是没戏,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看你这意思比较难);

房子是男方的,
因为不是夫妻婚期共同财产,
是男女方婚前,男方的财产,
所以离了,房子还是男方的,
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向男方要离婚补偿金,
欠条的钱要向男方收回

1 此房不是该夫妻的财产。
2 4年前是婚前还是婚内?混前应当归还,婚后么,要具体分析了。
3 30分算是高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