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商标的先申请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1:42:00
专利权和商标的申请都遵循 申请日在前的优先 原则,这只规定到了“申请日”在先,那如果在同一天就同一个专利或商标,甲在早晨申请,乙在下午申请,是否因为甲比乙的时间早,而优先获得专利权或商标呢?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 :
第十三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