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诈骗吗,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55:37
我有一个朋友,他妈为他在5年期间陆续向同一个人借取40万元人民币,有借条.现在没还钱,对方报案把我朋友抓进去了,控告他诈骗,但是借条上写的名字是他妈妈的,只是这钱让他都用了,用在游戏.交女朋友.跟朋友吃喝玩乐等等之上了,请问.这个属于诈骗吗,如果是,该如何解决呢?

所谓“诈骗罪”从学理上讲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在认定是否成立诈骗罪时,主要看两点:一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骗取公私财务。包括“故意编造虚假情况”和“隐瞒事实真相”两类欺骗的方法;二是主观方面是否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的目的。如果具备上述两点,则不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轨第三者,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
你这里说的案情不是很详细,但是根据已有的信息来看,这应该属于正常的借贷行为,并不能证明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务的目的。对方报案按理说也只是属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而非属于刑事诉讼。并且本案的当事人也仅应限于借款人(即你朋友的母亲)和出借人。

他妈妈属于诈骗
和他没关系

依照法律,应该被抓的是母亲

从道德角度,应该是儿子

真他妈的败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