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问题,各位高手救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0:58:56
我是08年10月离职的,中间未交保险费用,09年4月新单位开始继续交社保。因为没有沈阳的户口,不接受原来的养老保险,单位给新开了户,说把原来的账户转回本溪,(我的户口是本溪的),并办理停保。这样对我的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如果我将户口转移到沈阳是不是可以将本溪的那部分再转回来,中间未交保险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不补缴?要是一定要补缴的话得多少钱?是不是时间越久滞纳金越多?麻烦高手帮帮我吧,还有96分了,都给您吧

单位的“因为没有沈阳的户口,不接受原来的养老保险”一说是没有道理的!
养老保险转移对你本身没有什么影响,无论怎样,你交的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永远是你自己的,单位缴纳的部分不能算入你得个人账户内。
即使相关部门要求补缴的话,也是要求你的医疗保险在你户口转移到沈阳之后开始连续缴费。但是中间未交的部分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不用补缴。
以后有什么着急的问题直接打12333问就好了!在这里未必会等到你想要的答案。

办理停保 也就是相当于你的这个社保没有任何作用了.建议转到沈阳去.

如果要转的话,社保是要全部补交好了才可以转的,至于是不是能和沈阳的那边对接,可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局.

中间保险是可以补交的,至于补交要多少钱要看当地的社平工资,已经当时公司给你买的什么样的社保.

一般情况不用补交,在同一个交费年度内补交没有滞纳金

这个问题,你最好是到当地劳保处咨询。

请问在2009年4月之前,你是否有养老保险账户?在本溪的部分,如果你户口迁到沈阳市可以转移的,中间的部分必须补齐,滞纳金是按本金的千分之二按日收取的~请把详细情况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