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24:18
案例:有一对夫妻无儿女,丈夫有一亲弟弟与他们一起生活,妻子有一妹妹,已嫁人。4月7日,这对夫妻外出旅游出了一场车祸,丈夫当场死亡,妻子受重伤送医院一周后死亡。请问财产继承是不是应这样:丈夫财产给第一继承人,也就是他老婆(当时他老婆还没死)。他老婆死后财产给其妹妹,(因为她已没有第一继承人,只能给第二继承人的妹妹,而叔叔不是第二继承人)我说的对不对?请高手帮下!

你好!如果他老婆没有父母亲,则其财产应由处于第二顺位的其妹妹继承没有问题,总体分析是很正确的,呵呵!

正确的。
如果他们夫妻都无父无母的话,丈夫死后财产应全部由其妻子继承,他的弟弟不能继承;妻子死后,其全部财产只能由其唯一的继承人,也就是她妹妹继承。
不过,如果丈夫的弟弟未成年或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一直依靠他哥哥生活的话,可以适当分的部分遗产。
《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