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律盗窃方面的高手进来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42:22
我朋友的女朋友是山西大同人,在青岛打工时,第一次偷了老板五百元,没被发现,第二次又去偷了一千元被当场抓住。她是初犯,偷盗期间没出现人生伤害等情况。请问高手:会判处徒刑吗?多长时间?如果处罚金处多少?怎样弥补,才能使对她的惩罚降到最低?被害人原谅她并为其去派出所求情是否就没事了?之前的五百元先补上还是以后补好?先补用打收条吗?问题有点多,麻烦各位了...

首先全国各地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楼上两位说的都太片面了,我国刑法规定立案标准是500~2000,不知道青岛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北京就是2000。
如果说青岛的立案标准是1000的话,那么就构成盗窃罪了。两次如果都是一年内发生的,是按照连续犯,金额累加计算的。那么就是盗窃金额1500元,应当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如果青岛的立案标准是1600或者2000,那个女的就不构成盗窃罪,之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罚即可。
被害人如果原谅他,并不代表法律原谅他。公司机关依然可以提起诉讼。但是悔改态度较好,又积极补偿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的。如果可以的话,现在就把钱都给补上。

第二次盗窃虽然被当场抓获,但从你的描述看一千元应该也被算作盗窃数额,1500元通常被算作数额较大,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多长时间和罚金多少要看法院判决,这个不好说。退赔第一次的五百元和被害人原谅并求情的话,法官量刑时会考虑,可以从轻判罚的。退赔最好通过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在进行,并将退赔材料作为提供法庭的证据材料。数额不大,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操作好的话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

不犯罪。。。要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才构成盗窃。

把偷得钱补上就好了,不过公安机关那里就会有案底。

同意火星土匪兄的观点。
另补充一点:还钱当然要让对方打收条,这是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