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面对政府包庇企业的行为,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50:47
我是一个08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在南京大厂“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公司”工作,当年11月辞职,公司扣我们档案不给,让我们交5000元违约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不管,劳动检察大队也不管。经历这些事,我感到特别的无助,难道这个社会没有说理的地方吗?劳动者真的是任人宰割的鱼肉吗?
我签的是5年的合同

你08年毕业,应该有签劳动合同吧,当年十一月就辞职,应该没到合约的时间吧,这样的话,你确实有违约事实,那就得交违约金啊
你说的那些部门,由于你和公司并不是劳动纠纷,而是合同纠纷,可能不在他们职责范围内吧
而且违约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好事,还是交钱吧

十四化建是一个大国企,国家一般都向着他们!你可能很难处理,但我相信只要你上访,肯定会有个说法的!我也是受害着啊!我都恨死那个张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