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权拘留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4:01:43
派出所有权拘留人吗?有一事派出所调解不成,如果我方上告,派出所是否把人先拘留了.(有几个人打架)

派出所没有拘留权!他们的权限只有警告和罚款50元!但他们有空白的东西可以说是经过局里批准的,就可以拘留了!拘留证上绝对是盖公安局的章!张律师

那要看受害人受伤的情况是否严重,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可以抓人判刑.如果是轻微伤,也可以行政拘留.你是哪一方阿,如果你的人被拘留了,建议你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我支持你.祝你好运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关 只有公安局和司法机关才能逮捕和拘留

调解不成一般应处罚或移交法院裁决

有权拘留.如果是轻伤以上是要追就刑事责任派出所可拘留,如轻微伤可行政拘留.

不可以,只有公安机关有权'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