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让我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37:27
我是一个实习生,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老板把我派到他沈阳一个办事处,让我一边学习一边工作。最近由于厂子没钱把那个办事处取消了。把我分到了车间,我不想每天十二三个小时都在车间,就提出了辞职。可是老板不让我走,说我走了就要追究我的责任。我都在这干了9个月了。没有签合同,一个月就500工资,还有600他说是饭补,都让我退回。他这要求合理吗

不合理,你完全可以起诉他。

无论如何这个私人企业叫做非法用工,用工必须在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诉,请他们督促企业结清工资让你离开,还应该有不签合同,用工次月起的双倍工资赔偿,不过拿得到否是个问题。

如果你是学习,那你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如果你与企业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相关协议来约定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那你随时可以走人,企业也无权追究你的责任。饭补你也不用退回,因为企业给你饭补是因为你付出了劳动。

没合同追究个P责任,新人进社会不要相信很多私企的鬼话,你可以随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