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投稿 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20:37
有这样一道题:
A在杂志上看到B发表的一组程序,A逐条解析评论,然后再投稿发表。 请问A算不算侵犯了B的著作权?
有这样一种说法: 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这样的情况是怎么界定的什么法律规定的什么内容。谁知道?

应该不算侵权,根据我著作权法规定,此行为既没有修改原著作权的作品,也没有改变作品内容,只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又创造了一部具有独特性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归A所有。
这个规定是只不能以经营为目的,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之外的使用均要给付著作权人一定报酬的,A进行逐条分析应该属于是对原著作权的注释,注释权有著作权人享有,A注释后发表应当给付原著作权人报酬。然后才发表才能享受新的著作权。

根据我著作权法规定,此行为既没有修改原著作权的作品,也没有改变作品内容,只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又创造了一部具有独特性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归A所有。因此,这中行为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