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收入与人均gdp是怎样的比例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50:51
2008年深圳人均收入为21494元,而深圳的人均gdp为 136071.3元,两者比例关系为1:6.33
按照国家统计局2009年2月26日公布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最新数据: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按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数58.2%,城镇人口占41.8%计算,国人人均收入为9367.36元,而2008年中国人均gdp22640元,两者比例关系为1:2.417
美国人均收入为36276美元 美国人均gdp为43978美元,两者比例关系为1:1.21
上面这样不同的比例数据说明了什么问题,我实在看不懂,恳求懂经济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两者比例关系说明了两个反应生活水平状况的标准之间的差距。

以上述的深圳为例,人均收入和人均GDP的比例为1:6.33.说明人均实际收入反应的生活水平远没有达到人均GDP反应的生活水平程度。主要原因资源不能公平、平等、有效的配置。人们没有享受到经济迅速发展的红利。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 总产出(即GDP总额,社会产品和服务的产出总额)/总人口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核算期内(通常为一年)实现的生产总值与所属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的比值(当前流动人口成为全国或地区经济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能忽视,故用户籍人口作为比较指标是不科学的)。

扩展资料: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eal GDP per capita)是人们了解和把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有效工具,即“人均GDP”,常作为发展经济学中衡量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是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之一。

将一个国家核算期内(通常是一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与这个国家的常住人口(或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