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38:00
我今天刚和一个公司签订了非正式的试用期合同。在之前面试的时候双方就工资问题默契的达成一致认同,但是今早我来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却被告知工资和当时面试的时候低了劲500元,我现在只能用“鬼使神差”来形容我当时的做法—还是签了字。现在越想越后悔,请问我能不付任何责任的提出辞职吗?
我很需要帮助,这里还有另外的一个工作等我答复(各方条件都比这个公司好),请帮助我!不要复制一些长篇大论好吧~~如果能告诉我辞职的理由最好啦!
这个合同上写了:如果要辞职要提前半个月且需要征得公司同意!

1、“请问我能不付任何责任的提出辞职吗?”:提前3日通知公司后,即可“不负任何责任的”走人:不需要什么理由!“试用”就是理由。

2、“这个合同上写了:如果要辞职要提前半个月且需要征得公司同意!”:合同的内容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而无效,你可以不必管这个规定!

3、楼上朋友说“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没有看清提问?楼主说的是试用期内辞职。

4、附:《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根据《劳动法》进行就可。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试用期内提前3日即可解除合同。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hi,哥们,试用期你随时都可以走人啊。不用怕。劳动法还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不过公司也可以在试用期直接把你给辞了,别急,你直接不去就行了。如果你有东西在那家公司,他也无权扣押,不用怕。大胆追求自己的生活吧。。。

可以,试用期你随时可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