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欠条的事公安局是否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47:09
别人欠我40000块钱!写了欠条给我。还按了手印`说是年底还清!
可现在确说他只拿了30000块钱 ,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公安局会不会处理?如果行,我也好报警!
希望各位懂法的朋友们告诉我该怎么做。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拿回我自己的钱!

1、 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有效的;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不好意思,这样的事情不能到公安局去。公安局只受理刑事案件,你这样的民事纠纷公安局是不收礼的,除非你找他还债他打你了这样的故意伤人才能去公安局。
以你的情况,首先是要欠条内容明确,比如借款的具体数额有中文大写“肆万圆人民币整”这样的字样,而不仅仅是阿拉伯数字“40000.00元”,此外,还要有具体的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姓名、签字(手印也可)。这样,当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才能有证据到人民法院告他。一般这样的案子民庭就可以了。

这仅仅是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就此,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方还款

这属于民事纠纷,你报警警察也不能管,因为他没有这个权利,你要想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是去起诉。警察不是万能的。

1、你们在写欠条和给钱的时候是否有人证或其他证据证明。
2、你的事是民事的范畴,可以走起诉这条路,一般公安局是不会受理的。
3、你也可以找律师去追讨,不过费用方面有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