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冲红还税的问题 请专业人士指点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34:31
我是某服装厂家的代理商 我在厂家拿了5000元货,卖给了我当地的零售企业10000元,然后由我们的服装厂家开出了10000元的增值税发票给零售企业,但零售商只卖出了3000元货,剩下的7000元货又给我反回来了,同时还跟我说要把7000元反货的税也反给服装厂家,如果不反税,3000元账款就没办法支付,但我的服装厂家不接受反税的事情,它说因为不是服装厂家直接卖给零售商10000元,而是它卖给我5000元货,但开出了10000元税另外我利润的5000元税是它虚开的,这种反税的事情是要触犯法律的,所以不能做,这事情我该怎么解决啊?
哑鹊你好 服装厂的意思是说如果是它直接供货给零售商10000元货(没有我的存在),那样可以,但服装厂先是给我5000元货,然后由我销售给零售商10000元,我的5000元利润属虚开,有这说法吗???为什么呢?发票可以开出负数吗??请指点

首先应该撇开你那5000元,服装厂给零售企业开了10000元发票。零售企业已经抵扣过了。现在退回7000元的话,需要零售企业在当地国税申请开红字发票申请单交给服装厂,由服装厂开出7000元的负数发票交给零售企业即可。何来反税之说?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因销售部分退回,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是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3.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好多字啊,打得好累,嘿嘿